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0062 项目名称###县泸桥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等立项前期服务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7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所有项目工作,如政策调整或上级行业主管部门另有要求,由采购人适时调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土地整理专业),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乙级及以上资质和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2)本项目允许联合体参加:(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的,联合体应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土地整理专业)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交的联合体协议,须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3)同一个包内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最多允许3家(含牵头单位)供应商组成一个联合体。【注: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由牵头单位负责,牵头单位的行为即代表联合体行为。且联合体成员单位应根据联合体协议书中各自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满足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提出的特定资格。 ②因系统格式原因,联合体协议需线下签订并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签订完成后,扫描上传并编制于响应文件格式《供应商应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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