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资产河南总部基地项目临时展示中心EPC工程,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郑州上汽中豫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上汽资产河南总部基地项目临时展示中心EPC工程
2、项目编号:(请登录)
3、项目地点:项目位于郑州市高新区玉兰街以北、长椿路以西、科学大道以南
4、项目内容及规模:上汽资产河南总部基地项目临时展示中心EPC工程,总建筑面积约740㎡,地上二层,无地下室。
5、投资额:约150.65万元。
6、标段划分及资金来源:本项目共有1个标段,自筹资金。
7、招标范围:
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所有工程的设计图纸、专项工程深化设计等工作)、工程施工、材料设备采购、试验检测、档案管理和移交、竣工验收、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7.1设计范围
(1)设计承包范围:完成临时展示中心施工、交付阶段的相关设计服务(含现场服务配合),涵盖建筑、结构、机电、室内外环境等全专业,确保使用期内的功能需求与安全标准,所有图纸按现有规范要求进行技术审核和加盖图签。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总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暖通空调、消防工程、幕墙、轻钢结构、泛光照明、室内精装修(含软装)、智能化等各相关专项设计(含深化设计)工作,所有设计文件须通过发包人审批,若需报相关部门审批的,承包人保证审批通过。
设计其他服务:
①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②负责根据规范要求配合完成相关结构安全计算,确保使用期限内的结构安全性。
7.2工程施工范围
本招标项目施工图范围内主体土建及安装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幕墙工程,包含施工、配合调试、竣工验收、移交、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和合同范围等内容。
7.3材料设备采购范围
本次招标施工范围内的主体土建及安装工程、室外管网工程、幕墙工程、材料设备及设施和办公所需的家具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培训、功能试验、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和第五章招标人要求。
8、工期总日历天数:35天。
9、质量标准:
9.1设计质量:各阶段设计成果文件均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设计方面的规范、文件规定和满足招标人的具体要求。
9.2施工质量: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若国家、省市及地方规范和标准与行业规范和标准有异的,则按照要求较高的规范和标准执行。
9.3采购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性能良好、满足招标人要求。
10、承包方式:EPC总承包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2、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丁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承揽设计任务的成员需具有此项资质);
2.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中承揽施工任务的成员需具有此项资质)。
投标所用的资质项在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资质状况被标注“资质异常”或“注册人员不足”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应通过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企业的资质状况,并提供资质查询网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查询网页结果需显示日期。
3、人员要求:
3.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负责人应为设计单位的在职人员。
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在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得更换;均具有本单位社保证明(出具2024年1月1日以来任意月份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者网络查询打印件)。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八,附件2)。
5、信誉要求:
(请登录)6、 投标人本单位无商业贿赂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投标人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八,附件3,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7.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为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2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资格要求中的施工资质;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3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的资质需分别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
7.4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7.5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并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投标文件;递交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文件时间:2025年9月9日至9月15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