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柴油发电机组设备(高信公司)公开招标项目已列入招标人年度计划,项目业主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主体为),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人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根据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需求,为2025年浙高运公司机电系统升级改造项目提供柴油发电机组设备货物。
2.2本项目的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设1个合同包,合同签订主体为浙江高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范围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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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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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发电机 |
160KW |
台 |
1 |
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需求 |
浙江省绍兴市 |
国三,常用功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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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柴油发电机 |
105kW,电池200AH,含风罩等配件 |
台 |
1 |
浙江省金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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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柴油发电机油管 |
定制,不锈钢 |
米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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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移动式发电机 |
8~10KW |
台 |
1 |
浙江省台州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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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柴油发电机组 |
150kW;含减震设施、消声、通风系统、油箱等 |
套 |
1 |
浙江省丽水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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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柴油发电机组 |
220kW;含减震设施、消声、通风系统、油箱等 |
套 |
1 |
2.3 交货期:采购人发出订货单后20个自然日内到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业绩要求:自2022年7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发电机供货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5万元。
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代理的制造商所具备的业绩视为有效业绩。
3.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1)须具有其代理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2)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如若同时参加,则取制造商投标有效,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无效;
(3)同一代理商(或经销商)仅能代理一个品牌的产品参与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09月1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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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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