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JCGZXFW202509020051
1.采购条件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潘三电厂潘三电厂通勤班车租赁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潘三电厂通勤班车租赁
2.2项目地点:主要为潘三电厂与员工居住区域之间。
2.3签订框架协议:是
2.4定商、定价:否
2.5服务范围:因潘三电厂通勤班车租赁合同即将于2025年9月30日到期,为保障职工上、下班正常通勤,需要重新委托一家有资质的单位,为潘三电厂提供通勤班车服务。其他详见采购需求
2.6服务期限:一年
2.7付款方式:费用按照车辆实际发生工作量每月结算一次。
2.8采购数量(估算金额)46万元(含税)
2.9采购明细:(详见公告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营业执照(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2)供应商必须具备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客运)(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查询网址:http://ysfw.mot.gov.cn。
3.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承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承诺书)。
3.3业绩要求: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项班车租赁类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影印件)。
3.4信誉要求:(1)、供应商不得在招标人相同项目采购中被暂停采购尚未恢复,或被取消资格尚在处置期内。 (2)、供应商未列入市场监督总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供应商未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人员要求:/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3.7其他要求:(1)供应商拟提供的通勤班车要求为020年10月1日以后入户(需提供车辆行驶证,所提供车辆的行驶证名称与供应商营业执照名称一致为准);(2)供应商提供的车辆应向保险公司投保车损险、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乘客座位险不低于30万元/座(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50万元/车),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车辆维修须在定点的有客车维修资质的修理厂维修(需提供承诺函);(3)供应商提供车辆符合国家车管部门对旅客运输车辆的有关规定,一经确定服务车辆,在合同期内不得更改,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一致解决(需提供承诺函)。
4.采购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询价者,请于2025年9月08日13时46分00秒至2025年9月12日08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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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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