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段/包
| 标段/包名称: | 2025年深圳机场无锡锡梅飞机清水车勤务接头安全联锁技术对标改造项目 | 标段/包编号: | SZJC-SQ-GF-2(请登录) |
| 报价方式: | 总价包干 | 采购控制价(元): | 34513.27 |
| 采购控制价说明: | |||
| 采购控制价说明附件: | |||
| 评审办法: | 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 开启形式: | 线上开启 |
| 投标/响应文件: | 线上递交 |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
|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 | 否 | ||
| 是否递交资格审核资料: | 否 | ||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
| 服务期(天): | 30 | 服务期说明: | 成交通知书下发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2台无锡锡梅飞机清水车勤务接头安全联锁技术对标改造工作并且每台改造车辆的改造内容取得原制造商的认可或者经检验机构重新检验合格。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招选1家服务商,为深圳机场地面服务公司2台无锡锡梅飞机清水车实施勤务接头安全联锁技术对标改造工作。具体要求详见技术需求。 | ||
| 资格条件: |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人公章); 2.供应商须为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的制造商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制造商授权维修单位(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提供制造商声明;若为授权维修单位,提供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制造商授权书,且如同一品牌制造商和授权维修单位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供应商须承诺,改造完成后,投标人负责在设备改造后应对每台改造车辆的改造内容取得原制造商的认可或者经检验机构重新检验合格(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供应商须信誉良好:(1)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供应商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若未提供截图,则默认以谈判现场查询结果为准);(2)不得被列入深圳机场集团失信供应商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证明文件:详见资格审查文件部分A5)。 | ||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5-09-08 15: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5-09-13 15:00 |
| 质疑截止时间: | 2025-09-13 23:00 | 澄清、修改、答疑截止时间: | 2025-09-14 15:00 |
|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 2025-09-15 15:00 | 开标时间: | 2025-09-15 15:00 |
| 文件获取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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