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
项目业主:标段D07-03:克山县绿展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立项情况:已完成项目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标段D07-03: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山县河北乡
建设规模:日处理生活垃圾600 吨,装机容量1×12MW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服务期限:服务计划开始时间2025 年9 月,计划结束时间2035 年9 月(实际开始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日期为准,具体结束时间以处置完成63800 吨飞灰日期截止)。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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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或技术规格及数量 |
服务期限/工期要求/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招标信息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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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段D07-03:克山县绿展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飞灰螯合、运输、填埋等稳定化服务 |
承包人负责飞灰螯合固化处理(包含螯合剂、吨袋、耗材等供应)、贮存、运输(飞灰螯合设备间至飞灰暂存间、飞灰暂存间至填埋场,运输距离约75 公里)、填埋及填埋场渗滤液处理(如有产生)工作,飞灰填埋场、飞灰螯合间及所有设备、飞灰暂存间等的保洁及管理工作(包括因运输飞灰引起的卫生),飞灰填埋场的日常维护。包括飞灰处理产物中重金属浸出浓度监测,监测频次为每日监测,同时每转运批次出具CMA 监测报告(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做出更高要求的按照执行,委托方不在另行支付费用);飞灰处理产物中二噁英类每6 个月出具CMA 监测报告。承包人应提供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飞灰填埋场用于填埋固化后飞灰,填埋库区有效库容应不低于8 万m³,即使用年限不低于10 年。包括编制环评报告并取得批复及验收,排污许可证办理,水土保持相关手续办理(根据实际需要)。填埋飞灰前填埋场定期环境监测,满足排污许可证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监测内容及频次要求。 详见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 |
项目地点: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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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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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段D07-03:克山县绿展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飞灰螯合、运输、填埋等稳定化服务 |
2.在近 3 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或国家电投集团黑龙江电力有限公司或项目所在单位无处置期内的供应商严重不良行为记录。 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结、破产状态;投标资格未被暂停或取消。(请投标人自行查询相关网站,并将查询情况截图附投标文件内。) 二、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 年内(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完成至少2 个垃圾发电项目螯合剂供货、飞灰螯合固化运行服务及飞灰填埋场运营的合同业绩。提供相关合同业绩的复印件(合同封面及首页、服务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签字盖章页和表征和主要技术参数及相关完工证明材料(如业主证明、验收报告、结算证明等任意之一均可;若不提供有效完工证明材料将导致否决投标)等),以证明投标人满足招标业绩要求。 |
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09 月08 日至2025 年09 月16 日00 时01 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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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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