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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南门小商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通江县诺江西路136号改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谈判公告
日期:2025-09-08 收藏项目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通江县南门小商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通江县诺江西路136号改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3.采购人:通江县力迅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通江县南门小商品批发市场建设项目、通江县诺江西路136号改建项目勘察设计服务,共计1个包。(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请登录)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设计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勘察单位: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四)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的牵头人须是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工程设计(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共同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或再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分别组成联合体投标。

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五)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按照规定获取了竞争性谈判文件;

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谈判文件自2025年09月09日09:00至2025年09月10日17:00……获取。

本项目谈判文件费用:人民币400元/份。

八、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 09月 12 日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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