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汤阴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项目,采购人为汤阴中州供水有限公司,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汤阴县给水管道安装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OR
3、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4、采购内容:汤阴县给水管道材料的安装,具体内容清单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5、最高限价:人工单价(合计)为20288.12元,详见询比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6、项目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7、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二年内,接到采购人的通知后,按采购人要求的期限内完成安装工作。
8、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相关验收规范标准及采购人的要求
9、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要求: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劳务资质。
(3)有依法缴纳税收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信用要求:
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如经查证有行贿犯罪行为,则取消投标资格;若中标,则中标无效。
②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分别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通过“信用中国” -“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法定代表人,并提供网页截图。若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以上查询结果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截图须显示查询时间,查询时间自本公告发出日期之后,若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非企业性质的供应商无法在该公示系统查询的,则针对此项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年09月09日至2025年 0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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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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