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汉石油工程公司西北工区除油基岩屑外的危险废物处置框架招标(重新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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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江汉石油工程公司西北工区除油基岩屑外的危险废物处置框架招标(重新招标)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项目概算89.00万元(不含税);招标人为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招标实施单位为中石化石油工程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运营分公司招标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公开招标,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次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是: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井下测试公司、中石化江汉石油工程有限公司钻井二公司。
二、项目概况
2.1 项目情况简介:
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国石化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指南(试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版)》等规定,给西北工区钻井二公司在钻井施工过程中主要产生含油废物、废油漆桶、废油、废油桶、沾染废物等危险废物以及巴州塔里木测试分公司特种设备(压裂车、混砂车、地面计量罐、井下工具等)保养后产生的废机油、润滑油、含油废水进行危险废物处置服务以保障顺利生产运行。
2.2 标的物:除油基岩屑外的危险废物处置服务。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12个月。
2.4 服务地点:新疆工区。
三、资格要求
2025年江汉石油工程公司西北工区除油基岩屑外的危险废物处置框架招标(重新招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提供复印件证明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未被列入江汉石油工程公司供应商、承(分)包商黑名单/灰名单,以上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人提供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处于有效期,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方式,并提供查询截图。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当前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未曾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在信用中国网站未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证明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应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下发的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提供复印件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7.投标人应具备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且以上人员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培训合格证书,提供复印件证明及验真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证书验证网站:https://cx.mem.gov.cn
8.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GB/T19001-2016/ISO9001-2015或等同)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2016/ISO14001-2015或等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2020/ISO45001:2018或等同)证书复印件。并提供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cnca.gov.cn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
9.服务方及承运工具需满足甲方使用需求,在限定时间内到达甲方指定的地点,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以上有任何一条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将无法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3.2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3 仅限具备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商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200.00元人民币,一经支付成功视同售出,售后不退。
4.2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5年09月08日 14:00:00至2025年09月13日 14:00: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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