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聚乙烯醇运行部PVA装置粉碎机10台滚刀修复加工、嵌刀头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以紧急事项传签单批准实施,采购人为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长城能源化工(宁夏)有限公司聚乙烯醇运行部PVA装置粉碎机10台滚刀修复加工、嵌刀头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建设地址:宁夏银川市灵武市宁东煤化工园区C区。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 120 万元(含13%增值税)。
2.4标段采购范围: 聚乙烯醇运行部PVA装置粉碎机10台滚刀修复加工、嵌刀头。
2.5承包商可选择一个)标段参与竞价,但只能成交1个标段。
2.6其他:每套刀头需采用制作、拆除更换刀头(材质6Mo5Cr4V2)等所有配件,加工焊接(采用银焊),磨刀,刀架维修更换,动平衡试验的方式进行修复,恢复设备原有性能。具体修复标准按图纸要求,图纸随本文件一并发出。
3.承包商资格要求
3.1承包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无
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见复印件);
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见复印件);
2022年至今(2022年、2023年、2024年、2025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下同),具有聚乙烯醇行业醇解装置第二粉碎机滚刀修复或制造(供货)业绩至少1项,合同额不低于2万元,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合同及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承包商拟派本项目代表,必须提供承包商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作为证明材料,且必须为承包商自有人员,并提供自竞价文件发出前连续3个月承包商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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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4.获取采购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9月8日 12 时00 分。
(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9月11日 12 时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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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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