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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凤镇太仓市新湖惠民蔬菜专业合作社关于新湖村瓯江路蔬菜基地分拣棚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ZL20

2、项目名称:新湖村瓯江路蔬菜基地分拣棚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49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490000.00)

5、采购需求:新湖村瓯江路蔬菜基地分拣棚及相关配套设施采购。

6、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无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参照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人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网上有效报名时间2025年09月08日至2025年09月16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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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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