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规模:为水毁修复渠道49条,总长度81.935km,为原有衬砌恢复建设和渠道清淤;水毁清淤排水沟道6条,总长度14.840km;水毁修复护岸7处,总长度2.114km;建筑物53座,其中水闸 23座,斗门11座,涵洞11座,桥梁1座,拦河坝7座。
2.2 建设地点:尚志市;
2.3 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20日;总工期:71日历天(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 工程质量标准: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
2.5 本工程施工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21641318.07元。(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已按照建市【2020】94号文件更换资质证书的,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包含水利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承担任何在建工程项目(须提供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质检员、施工员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组成员均须提供在本企业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5年06月-2025年08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提供社保查询账号、密码或条形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在施工过程中,如不满足施工要求,招标人有权利要求中标人增加管理人员,中标人必须按照招标人要求增加本企业在职施工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以上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得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管理人员,须按照招标人要求进行实名制登记并进行人员驻场。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记录,其投标将被否决(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4 本次招标要求本项目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5 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将严格落实农民工权益保障相关文件要求,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自拟);
3.6 由于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而受到省有关部门处罚的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不得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如参加招投标活动并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
3.7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下载时间于2025年09月08日09时00分至2025年09月1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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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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