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宝新13#、37#行车防溜钩变频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宝新13#、37#行车防溜钩变频改造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厂区内 。
2.2服务周期:18个月。
2.3招标范围:
对13#、37#行车进行电控系统改造,由投标方重新设计、制作电控系统、整车PLC软件编程以及现场安装、调试。对招标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培训,提供宁波巿特检院监督检验合格并出具报告、验收等。详见技术协议和清单。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开标当日数据)。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开标当日数据)。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5、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改造),许可子项目:桥式、门式起重机(B))及以上。
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证件扫描件。
6、投标人应具有2022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重量不小于10吨的双梁桥式起重机制造或改造设备业绩。
投标人提供业绩清单表以及对应的有效合同扫描件,合同内容要体现业绩要求中的要素(投标人框图标记),如但不限于:设备名称、供货明细、数量、合同签约日期、采购单位及联系人、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如合同无法体现业绩要求中的要素,同时提供技术协议(投标人框图标记)。
7、投标人须承诺:1)投标人必须具备同时对改造的2台行车进行技术服务的条件;所有涉及到的特种作业人员需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投标人应承担项目的总体安全责任。2)投标人具备出具起重量不小于32吨的桥式起重机特种设备型式试验合格证。
8、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况:
1)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第一大股东是同一自然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为分公司负责人,个人独资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的单位负责人为代表合作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作人。
3)投标人成立日期(以营业执照或证明其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为准)在招标项目公告发布前3个月内。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8日15时00分至2025年09月1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使用费:500.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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