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铁路建设专项资金、地方自筹资金、国内银行贷款。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50%(国铁集团承担20%,贵州省承担80%),资本金以外的资金使用国内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稳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5《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2.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3.1项目名称:中国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盘兴铁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3.2招标编号:ZTJD
3.3项目概况:新建盘县至兴义铁路站前工程PXZQ-2标段起讫里程为DK26+113.328~DK35+887.35,线路全长9.774km。项目位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境内,分部起点为三岔村特大桥桥头,终点为陡皮坡大桥桥尾,途经盘州市石桥镇。主要施工任务包含桥梁工程、隧道工程、路基工程及临建设施工程。区间路基总长0.243km/6段,占分部线路总长的2.49%;新建桥梁4.200km/9座(其中特大桥3座,大桥5座,中桥1座),占分部线路总长的42.97%;新建隧道5.331km/6座(大于1km隧道3座,小于1km隧道3座),占分部线路总长的54.54%,拌和站2座,钢筋钢构件加工厂1座,火工品库1处。
3.4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附表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水稳料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及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若投标人营业执照是“三证合一”,不需分别单独提供);
(2)财务能力要求: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具有近三年(2023年至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的一般纳税人。(包括但不限于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至2024年至少有3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履约信用要求:最近三年内(2022年至开标前)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2023年至开标前)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
(5)其他要求: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2投标人必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物资,且制造地、生产线、生产工艺及原材料等始终与投标承诺一致;
4.13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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