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莘县 312.5 兆瓦陆上风电项目施工项
目部科技创优成果咨询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
筹资金 4.1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三峡能源山东莘县 312.5MW 风电项目位于山东省聊城市莘县境内,场区西侧毗邻
南乐县、场区南侧毗邻范县、场区东侧毗邻台前县。场内山体海拔高度在 40m~50m 之间。
场址中心距离莘县县城公路里程约 28km。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附近有德上高速、省道
S248、S240 和国道 G341,另有通村道路与外界相连,交通便利。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莘县 312.5 兆瓦陆上风电项目施工
项目部科技创优成果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安能集团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三峡新能源莘县 312.5 兆瓦陆上风电项目施工
项目部科技创优成果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
内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响应
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国家要求
的认证资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保密规定及有关要求。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 9 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
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响应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审阶段通过“信用中
国”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
(3)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近 3 年内没有受到国家或地方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处罚,执业无负面影响,未被责令
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5)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并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
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或三证合一
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6)主营范围必须包含企业管理咨询。
(7)供应商需有类似成功案例。
(8)投标人须提供由企业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近 6 个月(或连续两个季度)纳税情况
良好的纳税证明,完税凭证或纳税申报表等文件,同时应提供由投标单位注册地(或主要经
营地)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或税务局)出具的员工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
证明、缴费清单等),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出具机构(社保中心或税务局)的业务专用章或公
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9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9 月 17 日 15 时 00 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9 月 17 日 16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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