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受招标人委托,对下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招标人: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立项情况:已立项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项目情况及招标范围 |
信息服务费(元) |
|
DNYZC-2025-0 9-01-243-03 |
48-3 漕泾电厂1 号机组20%负荷调峰设备改造项目设计供货及 施工工程低负荷稳燃 系统 |
招标范围投标方的工作范围至少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所述各项。 3.1 设计范围 投标方负责所有的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设计范围包括因20%负荷调峰稳燃改造而所需的燃烧器喷嘴、煤粉分离器、煤粉管道及弯头、管道支架及平台、箱壳杂件等。 3.2 设备制造范围 投标方负责所有的燃烧器、煤粉分离器及其附件的制造,以及因燃烧器改造导致的粉管、风管、风箱、油管。 3.3 施工和安装 招标方负责20%负荷调峰稳燃改造现场施工安装工作,投标方配合现场指导。3.4 调试 安装施工完成后,投标方应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到招标方现场进行新设备的调试工作,包括冷态调试、一次风调平、空气动力场试验、热态调试,并出具调试报告。(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工期合同签订后10 天货到现场。项目计划于2025 年9 月#1 机组检修期间实施(具体时间以电网调度指令为准),在2025 年11 月26 日前完成改造项目设备调试工作,2025 年12 月底前完成性能验收等相关工作。(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服务地点上海市金山区漫华路8 号(详见第二卷第五章供货要求) |
100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资质条件 |
|
48-3 漕泾电厂1 号机组20%负荷调峰设备改造项目设计供货及施工工程低负荷稳燃系统 |
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资信和信用(以“信用中国”网站网站查询为准,没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处于会导致中标后无法履行合同的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 (3)投标人近36 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4)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有效的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1SO9001 系列或等同的体系认证证书,通过第三方认证审核,并获得认证证书;(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6)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供应商涉案“黑名单”;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具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制造-锅炉(A 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方须提供近5 年内须至少具有2 台600MW 及以上锅炉本体改造投运业绩,投标方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工程范围、盖章页,投运 证明。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标段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需得到主机厂授权该项目投标的授权文件; |
4.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25 年9 月5 日至2025 年9 月11 日22:00。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手机:13522553979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songya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