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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隆台采油厂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6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规定需对本项目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共编制《兴隆台采油厂兴隆台、古潜山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兴隆台采油厂黄金带、荣兴屯、大平房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兴隆台采油厂于楼、热河台、新开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兴隆台采油厂大洼、曙光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兴隆台采油厂欧力坨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5个项目。资金来源:成本;项目计划文号或核准批复情况:兴隆台采油厂便函,便函文号:兴计函字(2025)18号。

招标范围:对兴隆台采油厂兴隆台、古潜山区块、黄金带、荣兴屯、大平房油田区块、兴隆台采油厂于楼、热河台、新开油田区块、兴隆台采油厂大洼、曙光油田区块、兴隆台采油厂欧力坨油田区块开展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主要包括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监测、生态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专题报告编制、报告编写、评审与报批等与取得环评批复相关的服务工作。具体工作量以实际为准。

招标人及中标人负责的工作内容:招标人负责配合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工作,以及向生态环境部门提交环评申报相关资料。

投标人负责整理、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监测、生态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专题报告编制、报告编写、评审与报批、并取得批复等相关工作。

环境监测工作量详见附件:环境监测工作量。

标段(标包)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5个标包,标包划分依据:依照加快项目推进且地域、区块不同的原则,分为5个标包。兼投不兼中。

标包

区域

具体内容

金额(万元)不含税

备注

盘锦

兴隆台采油厂兴隆台、古潜山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94.8391

 

盘锦

兴隆台采油厂于楼、热河台、新开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59.1879

 

盘锦

兴隆台采油厂大洼、曙光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94.0317

 

盘锦

兴隆台采油厂黄金带、荣兴屯、大平房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69.0902

 

鞍山

兴隆台采油厂欧力坨油田区块2026-2030年产能开发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74.34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25日。

实施地点:辽河油田公司兴隆台采油厂所属辖区。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2.5.1技术标准

本项目适用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的最新版本,包括但不限于: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T2.3);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2.4);

(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

(7)《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

(8)《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土壤环境》(HJ 964);

(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陆地石油天然气开发建设项目》HJ/T349等。

(10)《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石油天然气行业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910号。

2.5.2技术质量要求

2.5.2.1技术要求

1.评价范围包含项目所在区域内的空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生态环境等环境污染方面的评价;项目区域生态恢复重建和污染防治方案等。

2.具体工作内容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力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论据充分、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评价结论科学准确,环保对策实用可行、可操作性强,从而使本次评价真正起到为项目审批、环境管理、工程建设服务的作用。

2.5.2.2质量要求

环评报告书的编制力求条理清晰、重点突出、论据充分、内容全面、客观地反映实际情况,评价结论科学准确,环保对策实用可行、可操作性强,从而使本次评价真正起到为项目审批、环境管理、工程建设服务的作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法人分支机构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证明设立登记的许可文件。

3.2资质要求

3.2.1资质要求:在生态环境部网站备案的单位。提供环保部网站查询截图(根据生态环境部的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

3.3人员要求

至少2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提供有效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以投标人名义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证明扫描件,加盖社会保障部门业务专用章(缴纳期限为投标截止日当月的前6个月的连续社保证明),资格证书的清晰扫描件。

3.4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在最近三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2024年度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的、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可不予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3.5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业绩至少1项,编制的报告书需通过地方政府批复。(请投标人提供合同,对应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以及合同项目的批复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5年9月6日至2025年9月11日23:59:59。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200元人民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25年9月17日08: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加密后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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