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 2. 采购计划备案号:******** 3. 项目名称:黄陂区2025年景观照明日常维护项目 4.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万元):280 6. 最高限价(如有):280万元 7.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黄陂区2025年景观照明日常维护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黄陂区(主###街###街、盘龙城开发区###街)景观灯具更换维护、装饰灯具更换维护、管线电气设备及其它更换维护、灯具管线电气设备的安装拆除、广告整治等工作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和工程量清单) 8. 合同履行期限:365日历天 9.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中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社保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提供1个月)、二代身份证、本工程建造师只承担本工程的项目管理且无在建项目的承诺书。(3)供应商应提供无不良行为、无质量安全事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承诺。(4)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有效性提供书面承诺函,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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