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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处(杭州国家电子商务产品质量监测处置中心)2025年杭州市消保委放心消费建设激发消费活力系列活动项目的(非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7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2025年杭州市消保委放心消费建设激发消费活力系列活动项目

预算金额(元):19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19000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放心消费建设激发消费活力系列活动项目

数量:一项

预算金额(元):19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放心消费建设激发消费活力系列活动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执行放心消费相关活动6场,主要围绕生鲜超市消费服务评测和商场游乐场所消费服务评测开展相关调查、暗访式体验和宣传、宣贯指导等活动各2场。完成暗访式消费体验不少于80家(包括前期消费调查不少于2000份;专业检测不少于200批次;相关消费宣传、宣贯指导不少于2场)。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为准。供应商可点击本公告右下方“浏览采购文件”下载投标商报名登记表。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0日。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þ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联合协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或者投标人不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注:不得限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þ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þ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承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与其他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联合协议;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如果供应商本身提供所有标的均由中小企业制造、承建或承接,并相应达到了前述比例要求,视同符合了资格条件,无需再向中小企业分包,无需提供分包意向协议;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09月28日(工作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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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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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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