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化学南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祁阳高新区表面处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
祁阳高新区表面处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化学南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祁阳高新区表面处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祁阳高新区表面处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采购已具备询比采购条件(采购编号:YYGS-CG-2025-043)。采购人为中化学南方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询比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标段(包)编号:YYGS-CG-2025-043/01
标段(包)名称:祁阳高新区表面处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EPC)塔式起重机租赁服务采购-标段包01
* 采购内容及范围:本次租赁服务公开询比价的投标报价为出租方在承租方指定履约地点进行租赁服务的设备租赁费用,塔吊租赁暂定2台,租期暂定12个月,设备租赁费用包括设备的使用费、折旧费、安装拆卸费、保管、安全设施配备、税费、利润、维修保养、风险管理、保险、特种设备报审取证、每台设备1名司机工资、设备进出场及其他一切费用。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资格要求:1.营业范围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单位的营业执照,供应厂(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结算时开具符合税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2.租赁保障能力要求: 租赁商具备与施工要求匹配的租赁能力,且具备相应的维护保障能力体系。 3.安全质量能力要求: 投标人出租的设备必须产权清晰、具有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使用记录,技术状态完好,能提供设备地方或相关技术主管部门审核的质检或年检材料等。 4.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须附信用中国官方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记录。同时,在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内的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申请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申请人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3 *本次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
5. 采购报名
是否需要招标报名:否
6.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
从2025-09-06 15:00起至2025-09-11 15:00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