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编号:0747-
3.采购人名称: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铁道建筑研究所
4.(请登录)
5.本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6.采购内容:分光光度计
7.*交货地点: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经进口的货物:项目现场(北京市海淀区大柳树路2号工程材料实验室)。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货物的:CIP北京首都国际机场。
8.*交货期: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的货物,含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经进口的货物: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设备运输至项目现场,3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货物的: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设备运输至北京首都机场港口,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安装和调试。
9.*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直接授权的代理商。如为代理商,供应商须提供其所代理设备的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报价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直接授权书(格式自拟),否则,将否决其报价。
(2)供应商如为国内制造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登记类证明文件)。
供应商如国内为代理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登记类证明文件),还需提供制造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供应商如为国外制造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
供应商如为国外代理商,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注册证书和商业登记证。
(3)供应商须提供经审计的近1年(2024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上述日期的供应商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的上述资料)或询价前3个月内开户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
(4)供应商须提供近2年(2023年1月1日-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有1个紫外光谱类(UV)设备销售业绩,提供主要业绩清单,供应商须出具相关服务合同复印件(含合同首尾页、设备名称、清单页及盖章页等,如合同中不能体现设备技术规格,需补充提供相关证明)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将否决其响应。
(5)针对境内供应商:
至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供应商若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包括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或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或被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铁道建筑研究所列入供应商处理通报名单内且处于执行期间,其报价文件将被否决。供应商须提供未被列入黑名单或未在处理执行期间的声明。
(6)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8.本询价公告。
9.《询价文件》获取:
(1)潜在供应商可从2025年9月5日起至2025年9月8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