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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方电安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低压发电车及联络作业施工劳务分包框架(增补)采购公告
日期:2025-09-05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2025年度低压发电车及联络作业施工劳务分包框架(增补),采购人为广州南方电安科技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项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

2.2总合同估算金额(采购预算总金额):950万元,含3%税。(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为经验预估值,具体以合同签订后实际委托为准。)

标段1:白云、黄埔、天河、海珠、荔湾、越秀区低压发电车及联络作业施工劳务分包(增补),采购预算金额:800万元;

标段2:南沙区低压发电车及联络作业施工劳务分包(增补),采购预算金额:150万元。

2.3项目概况:依据广州南方电安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配网不停电作业技术服务、低压施工劳务、发电保电设备租赁、发电车(机组)燃油等相关配套服务项目,标的3:2024-2025年度低压发电车及联络作业施工劳务分包,标段2:南沙区低压发电车及联络作业施工劳务分包和标段5:白云、黄埔、天河、海珠、荔湾、越秀区低压发电车及联络作业施工劳务分包实际需求,进行2025年度低压发电车及联络作业施工劳务分包框架(增补)采购。

2.4采购范围:2025年度低压发电车及联络作业施工劳务分包框架(增补)包括但不限于:电缆及防压板搬运、电缆敷设及拆除、值守、收放防压板、项目资料整理等劳务作业。

2.5计划工期(或交货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具体开工时间由采购人通知。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7采购类别:工程类

2.8采购相关要求:
2.8.1.质量控制目标: 规范达标、绿色可靠、文档齐全、零缺陷作为质量总体目标。杜绝重大设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确保工程无永久性缺陷。满足国家、行业、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质量标准、控制标准和验收规范,在质量管理过程中达到或超过质量标准,通过各级验收合格并完成启动投产。

2.8.2.安全控制目标:杜绝人身死亡事故、杜绝重大设备、重大质量事故及其他重大事故。

2.8.3.现场文明施工目标:按照《基建安全管理业务指导书》的要求和标准布置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作业现场智慧安全监督办法》的要求开展作业现场智慧安全监督工作,创造良好和规范的安全文明施工环境。按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工程所在地电网公司有关要求和标准。满足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绿色电网建设行动指南要求。承包商要执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南方投资集团规章制度,全面开展标准建设工作。

2.8.4.施工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

2.9标段划分:划分为2个标段,标段1为2名成交供应商,标段2为1名成交供应商。各标段可兼投不可兼中,含原项目标的3标段1、标段3、标段4,供应商共成交不超过2个标段。已中标原项目(广州南方电安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配网不停电作业技术服务、低压施工劳务、发电保电设备租赁、发电车(机组)燃油等相关配套服务)标的1、标的2任意标段、及标的3任意2个标段(除标段2和标段5外)或已弃标原项目标的3(含中途退出)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次增补采购,如参加本次响应的初步评审作否决处理。详见下表:标段信息表。 

序号

标段名称

合同估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

(万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N

成交权重

报价方式

结算方式

备注

1

白云、黄埔、天河、海珠、荔湾、越秀区低压发电车及联络作业施工劳务分包(增补)

800

/

2

第1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50%;

第2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50%。

按下浮率(%)进行报价,报价如有小数,保留两位小数,如9.99%,尾数为0可忽略。

按实结算,结算价=Σ综合单价限价×(1-成交下浮率)×经双方核定的服务量。

综合单价限价详见采购文件附件:《限价文件》。

2

南沙区低压发电车及联络作业施工劳务分包(增补)

150

/

1

第1成交供应商成交权重100%。

合计

950

           

2.10框架有效期: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注:若下一次采购结果没有在2026年1月1日之前签订合同,本次采购结果可延续至下一次采购结果的合同签订之日,但延续时长不能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标段采购预算金额的150%时,合同自动提前终止。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序号

通用资格条件

2025年度低压发电车及联络作业施工劳务分包框架(增补)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分公司参与应答的,必须取得总公司授权(由总公司出具授权函,且明确最终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2

供应商没有在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项目所在地政府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注: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按品类实施处理的,指供应商没有在采购标的物对应品类被实施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3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4

不接受联合体。

5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供应商需完成资信登记备案。

7

安全质量要求:自报价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报价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

8

供应商不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与其他供应商下载采购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2)与其他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的IP地址、响应文件的CPU序列号及硬盘序列号三者同时一致;

(3)与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网卡MAC地址一致。

注:如采购项目最小独立评审单元(标的/标包/标段)出现上述任一情形,将否决供应商响应该采购项目及同一采购项目后续采购的全部响应文件。

序号

专用资格条件

1

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施工劳务资质。

2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

供应商须承诺服从采购人跨区域(含原项目标的3标段1、标段3、标段4区域)施工的调配。(承诺函)

说明:原项目指广州南方电安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年度配网不停电作业技术服务、低压施工劳务、发电保电设备租赁、发电车(机组)燃油等相关配套服务。

4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人员满足采购人需求,各标段间施工作业人员不可重复。(按标准格式提供“分包人员投入承诺函”)

5

供应商具备对广州地区配电网突发情况进行发电保供电的快速响应能力,从采购人下达发电保供电任务到供应商劳务施工人员到达施工现场开始实施作业,这一时间间隔不得大于1.5小时。(承诺函)

一、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供应商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黑名单)预警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被广东电网公司、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4.市场禁入对象范围

(1)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法定代表人(首席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人、投资人或经营者,下同)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其他所有法人和其他组织。

(2)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下属所有分公司(分所等);供应商为分公司(分所等)的,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包括其总公司(总所等)和其总公司(总所等)的其它分公司;

(3)供应商因行贿行为被实施市场禁入的,市场禁入范围不包括其子公司、其母公司和其母公司的其它子公司,但以上公司法定代表人与该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相同的除外。

二、资质证书要求:

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有效期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报价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止,国发〔2021〕7号文件附件所列资质证书继续有效,有效期届满的,统一延期至新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标准实施之日。”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

4.采购文件获取

4.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9月06日 00时00分00秒

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9月10日 00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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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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