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武汉市东湖综合保税区内,凤凰山街以北、流苏南路以东,光谷五路以西,高新六路以南
建设规模:项目将建设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用于研发生产面向5G和6G应用的高速光电子器件、光收发模块产品。拟新建办公楼、研发中心、生产厂房、物流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27.2万平方米。投入各类生产设备、测试仪表以及设计软件8000台套。本期项目建设包括G2厂房43934.43㎡,建筑间J1钢结构连廊502.17㎡,总建筑面积约44,436.60㎡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G2厂房)暖通空调系统所需共计72台净化空调机组设备(包括净化型组合式空调机组、普通组合式空调机组、吊挂式空调器、立柜式空调器)的采购及相关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净化空调机组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中间保管、成品保护、设备现场组装/安装(含组合式净化空调机组设备基础的设计出图、二次搬运、垂直运输、设备安装施工所需临时电力解决)、调试、试运行、验收、检测、交付;以及过程中与其他承包商的施工配合;业主单位运行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组装/安装完成的净化空调机组成品保护;质保期(24个月)内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安装界面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相关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项目建设地点,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计划交货期:计划总工期60个日历天(含设备制造、运输、现场组装安装、调试、验收、交付等);具体进场时间根据土建工程进度,以招标人函件通知为准。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的,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处于有限期内。。(4)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所投净化空调机组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处于有限期内。(5)投标申请人及所投净化空调机组制造商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及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生产管理、产品研发和售后服务人员,能够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6)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投净化空调机组设备制造商近3年(自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供货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封面、总价页、规格参数证明页、甲乙双方盖章页、中标通知书(如有)、验收报告),至少有3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应用于光电子、半导体、微电子、显示面板、生物制药厂房,且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及以上净化空调机组设备采购项目。(7)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和净化空调机组制造商近三年无亏损(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没有全部三年的,应按成立以来的年份提供)。(8)投标人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09时30分
本招标项目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已由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湖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武汉光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苏南路1号,武汉市东湖综合保税区内,凤凰山街以北、流苏南路以东,光谷五路以西,高新六路以南
建设规模:项目将建设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用于研发生产面向5G和6G应用的高速光电子器件、光收发模块产品。拟新建办公楼、研发中心、生产厂房、物流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约27.2万平方米。投入各类生产设备、测试仪表以及设计软件8000台套。本期项目建设包括G2厂房43934.43㎡,建筑间J1钢结构连廊502.17㎡,总建筑面积约44,436.60㎡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高端光电子器件产业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G2厂房)暖通空调系统所需共计72台净化空调机组设备(包括净化型组合式空调机组、普通组合式空调机组、吊挂式空调器、立柜式空调器)的采购及相关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净化空调机组的设计、制造、包装、运输、中间保管、成品保护、设备现场组装/安装(含组合式净化空调机组设备基础的设计出图、二次搬运、垂直运输、设备安装施工所需临时电力解决)、调试、试运行、验收、检测、交付;以及过程中与其他承包商的施工配合;业主单位运行管理技术人员的培训;组装/安装完成的净化空调机组成品保护;质保期(24个月)内维修、保养、售后服务等全部工作内容。安装界面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相关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项目建设地点,具体由招标人指定。
计划交货期:计划总工期60个日历天(含设备制造、运输、现场组装安装、调试、验收、交付等);具体进场时间根据土建工程进度,以招标人函件通知为准。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货物的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投标人为授权代理商的,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3)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的,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处于有限期内。。(4)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的,所投净化空调机组制造商必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并处于有限期内。(5)投标申请人及所投净化空调机组制造商应有良好的售后服务机构及能力:有一定数量的生产管理、产品研发和售后服务人员,能够提供长期的本地化服务。(6)业绩要求:投标人或所投净化空调机组设备制造商近3年(自申请截止日往前推算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项目供货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封面、总价页、规格参数证明页、甲乙双方盖章页、中标通知书(如有)、验收报告),至少有3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应用于光电子、半导体、微电子、显示面板、生物制药厂房,且单笔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及以上净化空调机组设备采购项目。(7)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和净化空调机组制造商近三年无亏损(提供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没有全部三年的,应按成立以来的年份提供)。(8)投标人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8)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他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9月06日至2025年09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9月28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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