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0724-24
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苖族乡营业所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4.建设地点: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金鹅池村三组78-83号。
5.建设规模及内容:装修改造面积约298㎡,包含室内装修、照明、电力插座、空调配电、网络、等工程等。按设计施工一体化标准改造。
6.建设工期:90个自然日。(设计30天,施工60天)
7.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交底、编制工程量清单,现场其他服务等;(2)施工总承包工作:本工程范围内所有过程的施工、材料及非甲供类设备材料采购、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且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为87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装修改造面积约298㎡,包含室内装修、照明、电力插座、空调配电、网络、等工程等。按设计施工一体化标准改造。
四、采购方式
邀请竞争性磋商。根据省分公司《关于下发2023至2024年度全省邮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采购结果的通知》文件规定,拟在省分公司施工单位信息库内进行二阶段采购,邀请对象为项目归属片区所有入围施工单位。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省分公司入围施工单位库中第一片区的施工单位。
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专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对于入供应商库中不具备设计资质的施工单位,允许设计分包,分包的设计单位须具条建筑行业(建设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分包的设计方案、图纸需经甲方审核,分包的合同需报甲方备案。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和限制报名情形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如在施工中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予报名:
(1)施工中出现责任安全事故的;
(2)施工中未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完成施工的,且主要责任在供应商方的;
(3)施工中因出现质量问题被约谈2次的;
(4)施工中发生欠薪等其他群体事件;
(5)施工中发生其他重大事项的;
(6)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09:00-2024年4月8日17:00(北京时间)
1.采购项目编号:0724-24
2.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苖族乡营业所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第二次)
3.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4.建设地点:宜宾市兴文县大河苗族乡金鹅池村三组78-83号。
5.建设规模及内容:装修改造面积约298㎡,包含室内装修、照明、电力插座、空调配电、网络、等工程等。按设计施工一体化标准改造。
6.建设工期:90个自然日。(设计30天,施工60天)
7.招标范围:(1)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图交底、编制工程量清单,现场其他服务等;(2)施工总承包工作:本工程范围内所有过程的施工、材料及非甲供类设备材料采购、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
8.标段划分:1个标段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且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自有资金,已落实。项目预算为87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装修改造面积约298㎡,包含室内装修、照明、电力插座、空调配电、网络、等工程等。按设计施工一体化标准改造。
四、采购方式
邀请竞争性磋商。根据省分公司《关于下发2023至2024年度全省邮政装修改造工程施工单位入围采购结果的通知》文件规定,拟在省分公司施工单位信息库内进行二阶段采购,邀请对象为项目归属片区所有入围施工单位。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省分公司入围施工单位库中第一片区的施工单位。
3.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专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7.工程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对于入供应商库中不具备设计资质的施工单位,允许设计分包,分包的设计单位须具条建筑行业(建设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分包的设计方案、图纸需经甲方审核,分包的合同需报甲方备案。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和限制报名情形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如在施工中出现以下情况的,不予报名:
(1)施工中出现责任安全事故的;
(2)施工中未按合同约定在规定期限完成施工的,且主要责任在供应商方的;
(3)施工中因出现质量问题被约谈2次的;
(4)施工中发生欠薪等其他群体事件;
(5)施工中发生其他重大事项的;
(6)提供虚假资料的。
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4月3日09:00-2024年4月8日17: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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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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