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2025-2027年度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设备采购与维保服务,具体采购设备清单如下:
| 序号 | 设备 | 数量(台) |
| 1 | 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 | 8 |
| 备注 | 1、本表中的采购数量为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2、本项目中设备按需供货,据实结算。3、投标人须对上述采购的设备进行江苏银行全辖区内进行供货,提供包括设备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及配套售后服务。 | |
维保清单如下:
| 序号 | 设备类别 | 设备品牌 | 预计维护台数(台) | 预计维护台月数(台月) | 维保期限 |
| 1 | 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 | 金电 | 20 | 349 | 2025.10.1-2027.9.30(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2、中标人数量:1名中标人
3、资金来源:自筹
注:本项目为重新招标项目,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本项目投标人不足3个,则现场变更采购方式:若投标人为2个,则变更为竞争性谈判;若投标人为1个,则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
三、招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71万元(含增值税),超出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未实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决其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设备采购:①投标人须是投标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投标的须提供自身是产品制造商的相关证明,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投标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货物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可以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代理商之间可以同时参与投标);②提供投标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产品制造商对其所提供的货物直接进行保修和服务的承诺函。
(2)设备维保:投标人须提供本次维保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
4、投标人须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近3个月内开具)或经第三方审计的2024年度有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同时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2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并提供2025年2月份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6、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7、投标人须有能力履行本项目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本项目的服务,且在江苏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提供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9、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提供承诺函)。
10、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1、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3、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5年9月5日起至2025年9月12日止,每天(节假日除外)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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