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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阳市雄风大道(市委党校至云长大道段)西侧强弱电线路入地改造工程(雄风路通信光缆管道迁改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5 收藏项目

一、招标条件

当阳市雄风大道(市委党校至云长大道段)西侧强弱电线路入地改造工程,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5〕17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当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当阳市雄风大道(市委党校至云长大道段)西侧强弱电线路入地改造工程(雄风路通信光缆管道迁改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次招标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当阳市雄风大道(市委党校至云长大道段)西侧强弱电线路入地改造工程(雄风路通信光缆管道迁改工程)

2.2、项目地点:当阳市雄风路

2.3、项目建设规模:拆除原有架空线路并架设光缆 12 芯、24 芯、48 芯等。

2.4、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10.098357元

2.5、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内完成

2.6、招标范围: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及答疑材料(如有)所列全部内容。

2.7、质量目标: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2.8、工程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现行相关专业安全生产规范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要求的合格标准,避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和宜昌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宜自然资建发〔2024〕10号)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按照宜昌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宜昌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市住建文〔2022〕14号)要求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应用及评价,实现A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安全生产许可证,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4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人;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 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 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拟派本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通信工程或机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6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检)员须具备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岗位证书(或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 提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质量(检)员近6个月(2025年4月~2025年9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须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必须为“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上传能证明本企业是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的截图或上传《省外建筑业企业投标信息登记表》截图)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10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须是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投标人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3.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注:招标文件中所涉及投标人证件和拟派人员证件有效期限问题,以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09月05日20时00分至2025年09月15日20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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