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茂名市茂南区河湖清漂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667,072.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茂名市茂南区河湖清漂保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667,07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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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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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城镇水域治理服务 |
茂名市茂南区河湖清漂保洁项目 |
3(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667,0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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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 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 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 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茂名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 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茂名市茂南区河湖清漂保洁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 投标(响应)。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响应承诺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6日 至 2025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30:00 至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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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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