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泉市桃河郊区段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阳泉市郊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阳郊发改字(2025)75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阳泉市郊区水利局,资金来源 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区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阳泉市郊区水利局,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桃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长度 8.2km,建设内容 包括滩槽整治及生态修复、入河口整治、主槽防渗处理等。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提供阳泉市桃河郊区段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 设计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所需工程地质勘察(测绘、初勘、详勘)以及后续 服务、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等。 2.6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 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需要;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拍卖, 破产状态;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 投标人须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 在任何阶段,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可 以取消其相应资格。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05 日 17:00 至 2025 年 09 月 10 日 17:00 ( 北 京 时 间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桃河生态综合治理工程治理长度 8.2km,建设内容 包括滩槽整治及生态修复、入河口整治、主槽防渗处理等。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请登录)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提供阳泉市桃河郊区段河道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勘察 设计服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设所需工程地质勘察(测绘、初勘、详勘)以及后续 服务、设计(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等。 2.6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或工程测量) 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需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技术人员配备 满足本项目勘察设计需要; 3.4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拍卖, 破产状态; 3.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7 投标人须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 在任何阶段,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招标人可 以取消其相应资格。 3.9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9 月 05 日 17:00 至 2025 年 09 月 10 日 17:00 ( 北 京 时 间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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