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C-5项目常规岛消防系统设备采购项且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中原对外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
CO
2.2 招标项目名称
C-5项目常规岛消防系统设备采购
2.3 招标项目概况
巴基斯坦恰希玛C-5核电项目
2.4 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符合技术规格书要求的【C-5项目常规岛消防系统成套设备及相关服务,包括常规岛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常规岛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常规岛消防水分配系统、悬挂式超细干粉灭
火装置。】
A.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a.开式水喷雾灭火系统单元由下列设备、专用材料组成:
1)雨淋阀组(包括前后信号蝶阀、电磁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排水验装置及其它
阀组所需配件等)
2)一就地控制盘;(留有与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接口)
3)就地控制盘至各消防设备的动力、控制电缆;
4)开式水雾喷头;
注:管道、管件、支架等材料不在本合同供货范围内。
b.预作用灭火系统单元由下列设备、专用材料组成:
1)预作用阀组(包括前后信号蝶阀、电磁阀、压力开关、低压报警开关、电动排气阀
组、末端试水阀、末端试水装置、水力警铃、排水试验装置及其它阀组所需配件等);
2)就地控制盘;(留有与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接口)
3)就地控制盘至各消防设备的动力、控制电缆;
4)温感闭式喷头;
5)配套空压机(充气设备);
注:管道、管件、支架等材料不在本标段内。
B.固定式气体灭火系统
a.设备、专用材料组成:烟感/温感探测器、就地控制屏(每个保护区门口气体灭火 控制盘)、紧急启停按钮、声光报警器、警告标志等由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供货商提供。其 它容器设备组、钢瓶支架、释放喷嘴、阀门及集流管道系统(其中包括集气管、减压装置、 启动器、选择阀、单向阀、安全阀、压力开关)等均由投标方统一供货。
注:选择阀至喷嘴间的管道、管件、支架及集流管支架等材料不在本合同供货范围内。
b.投标方提供的每组固定式IG541气体灭火系统单元由下列设备、专用材料组成:
1)手动排放单元(释放阀启动器、软管、工具等);
2)释放喷嘴和集流管(其中包括集气管、减压装置、选择阀、单向阀、安全阀、压力开 关 等 )
3)储存容器(包括启动储存容器)、药剂及其瓶组架和相关的设备和配件;
4)专用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材质为碳素纤维;
5)防护区泄压口装置;
6)主备用切换设施;
7)主备用切换箱(与火灾报警系统分界线)及其与钢瓶之间电缆;
C.消防水分配系统
减压稳压室内消火栓及消火栓箱(包括水枪、龙带等全部所需配件等)
注:消火栓箱不含灭火器,灭火器及室外消火栓不在本合同供货范围内。
D.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
E.其它(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
注:设备本体及其附属管道、阀门等出厂面漆应包含在合同供货范围内。
乙方应按照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提供物项设计、制造、文件、运输和技术服务(包括现场
安装、调试、验收)。
2.5 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的位置交货(上海港或临近的如太仓、张家港等)
2.6 交货期
【C-5项目常规岛消防系统设备应在2026年09月30日前】完成出厂验收、包装并具备发运条件。乙方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即按甲方指定的位置交货(上海港或临近的太仓、张
家港等港口)。
2.7 质量标准
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8 最高投标限价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1.2投标人投标的设备中如采用进口的产品和服务,必须获得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出具不需业主提供出口许可相关支撑文件的声明;
3.1.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财务、技术、制造和采购能力,且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
3.1.4投标人需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总承包一级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 年 9 月 5 日 —2025 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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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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