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编号:FJSS--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2025685.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2025685.00
采购包保证金金额(元): 3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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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标的金额 (元) |
计量单位 |
所属行业 |
工期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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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308线三明市尤溪县溪尾乡溪尾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二次) |
1.00 |
2025685.00 |
项 |
建筑业 |
50个日历天 |
否 |
采购包1:
(1)报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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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报价单位 |
最高限价 |
价款形式 |
报价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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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S308线三明市尤溪县溪尾乡溪尾村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二次) |
项 |
元 |
2025685.00 |
总价 |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绿色建材: 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5.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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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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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承诺函 |
1、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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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质条件 |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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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须按下述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1)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供应商应当根据本办法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供应商须按照《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版本提供声明函。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未提供或提供声明函内容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按无效响应处理。若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和磋商文件第五章。
6、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期限:2025年9月5日起至2025年9月11日,每天8:00-12:00,14:3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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