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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低空经济产业展厅建设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日期:2025-09-05 收藏项目
1.受广东省低空经济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托,邀请合格投标人就广东省低空经济产业展厅建设服务项目提交密封投标。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服务范围为华新中心35楼东侧及南侧未装修区域,总占地面积约为763㎡,目标打造政务感与时尚感相结合的广东省低空经济展厅,集中呈现国家及广东省低空经济政策、发展成果、产业布局、应用场景与未来规划,作为政务调研、行业交流的重要空间。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84.56万元,招标人按照建设服务实际发生费进行结算,不超过投标人报价。

2.2招标范围:华新中心35楼东侧及南侧未装修区域的展厅设计、施工、内容制作、相关设备租赁服务等工作。按招标文件、有关资料及说明,完成项目的整体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效果图、装饰装修施工图、机电安装施工图等)、建设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空调工程、强弱电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及竣工验收、内容制作及更新、相关设备租赁等。包括但不限于:

2.2.1设计部分

2.2.1.1设计范围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展厅建设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竣工图审核等。

2.2.1.2设计成果文件要求:按合同要求。

2.2.2施工部分

施工内容及规模包括:35层展厅建设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负责完成本项目所有的施工工作,具体以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2.3设备租赁部分

需要提供除展厅硬装和软件系统外,展厅投入运行所需的设备(均须提供全新设备),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1)多媒体设施设备:展厅LED屏幕、媒体触控终端、液晶屏幕等多媒体设施设备使用应不低于5处,多媒体设施设备需考虑多样化呈现,不低于三个种类,LED屏幕像素点间距不低于1.53mm,多媒体装备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若屏幕嵌入墙体,需保障美观适配;需配备笔记本电脑用于展厅日常工作,所有数码设备要满足正常使用需求,提供不低于3年的维保期;

(2)中控系统和设备:中控系统和设备需满足展厅使用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中控主机、交换机、路由器、机柜等硬件设备和中控程序等软件系统;需配备不少于2台的讲解操作PAD,屏幕不小于11英寸、分辨率不小于1920×1080p;软件程序必须配备完整,以保障全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需考虑讲解操作PAD的使用便利性,设置启用、待机、休眠等多模式一键切换系统;

(3)智能交互系统:展厅需包含不低于1处的智能互动体验项目,包括但不限于AI导览、数字人、生成式问答、AR体验等;

(4)摄影设备:至少设置一处留念打卡点,每个点配备一台单反相机。

2.2.4内容制作

(1)多媒体内容:需制作不低于3条视频,每条时长不低于3分钟,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应确保内容无版权争议;

(2)图文内容:需根据展示需要设计制作图文内容,需确保图、文、标识等全部展示内容无版权争议;政策文件需有明确出处;

(3)解说词内容:需根据不同动线提供配套的解说词,解说词需符合正常口语表达习惯,不过于书面;

(4)特定展示内容:应充分考虑低空作为用空的特定属性,在展厅中合适的地方用好低空、空域、航路航线等元素;

(5)特定设计内容:需根据展厅内容和公司定位,设计公司全套VI,包括但不限于公司LOGO(标志、标准字和象征图形)、PPT模板、公司IP形象(二维稿和立体造型图)、文创周边产品、公司宣传册设计、海报设计(不低于5套);负责公司办公场所展墙设计及后续更新;

(6)宣传服务方面:结合广东省低空经济发展和省低空经济公司发展情况,提供配套的宣传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宣传文稿撰写、视频拍摄制作、新媒体内容制作等服务。

2.2.5根据发包人设计任务书等要求进行限额设计及施工。

2.2.6中标单位对本招标项目的设计、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内容制作、设备租赁等进行全面协调管理工作。

2.2.7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的相关规范技术标准等要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2.3标段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计划工期:本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中标后10个日历日内必须按招标方要求完成展厅建设方案设计,设计方案确定后40个日历日内完成施工。

4.项目实施地点: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68号。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工程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

6)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单个合同额不低于380万的产业类或政策类展厅建设服务经验,需提供不少于2个案例,提供有效的中标通知书、合同书(包括首页、款项页、签章页)(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合同上没显示金额的,以中标通知书为准。);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人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若同时投标,则均被否决。

8)投标人应对招标人要求的“合作商不诚信行为”的确定条件进行响应(须提供诚信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按投标函格式响应)

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上述第1)、7)、8)、9)项资格要求,并且均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第2)项资格要求联合体方累计满足即可,不要求联合体各方均单独满足),并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及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7.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8.投标登记:

有兴趣的投标人应当在2025年9月5日起至2025年9月10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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