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桐城市城区水环境巩固提升工程;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同意桐城市城区水环境巩固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桐发改许可(2025)98号;
1.4招标人:桐城市乡村振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5项目业主:桐城市乡村振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桐城市城区水环境巩固提升工程;
2.2招标项目编号:pGC;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pGC;
2.5建设地点:安庆市桐城市建成区;
2.6建设规模:巩固提升城区水系,改善水环境:①小毛河、②王墩大塥、③高桥河、④桐溪塥等4条主要水系,黑臭水体治理长度约16km,水体沿岸及流域范围内管网建设改造约25km,清淤疏浚约16km,同步岸带整治。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建设单位土地专题报批和本项目范围内水环境信息化系统(在线监测、智能截流、提升泵站)等的运营维护服务。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2.7合同估算价:约12000万元;
2.8计划工期:建设期450日历天,运营期10年;
2.9招标范围:本项目包括设计、采购、施工、运营。
2.9.1项目设计:中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所有地勘、测量、管网检测、设计及协助完成施工图图审;协助建设单位土地专题报批等工作;设计成果需满足现行的标准规范及当地相关主管部门、招标人的要求等。
2.9.2项目施工:工程建设的材料等图纸所有内容(包括在线监测、智能截流、提升泵站等水环境信息化系统)采购及保管、工程总承包施工、安装、试验、相关安全鉴定检测、系统调试、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等全部项目内容。
2.9.3项目运营:包括整个项目(包括在线监测、智能截流、提升泵站等水环境信息化系统)的筹建配合、运营、技术服务、经营管理等工作,具体运营内容详见运营具体要求;
2.10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运营(EPC+O);
2.11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成员)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运营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4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道路与桥梁、给排水、结构、机电、燃气等专业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工程建设类注册资格证书证明。
(2)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书和给排水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符合下列①、②要求:
①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②投标截止日未在其他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虽在其他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岗位,但承诺在本项目中标后合同签订前能够从其他项目变更至本项目并全面履约。
注:存在已任或拟任(含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本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的,应保证中标后能够到本项目任职,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发包人出具的证明和核查联系方式,未提供的,一经发现,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
(4)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3.5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无。
3.6财务要求:无。
3.7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总成员(含牵头人)数量不超过3家,且由设计方作为联合体牵头方。同一专业工程由一个单位承担的,按照承担单位资质确定资质等级;同一专业工程由两个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不同专业工程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单位的相应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专业分工确定的联合体资质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2)联合体参加投标的,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网上递交标书、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联合体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3)联合体参加投标的,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各方应服从招标人的管理。
3.8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9其他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自2025年9月5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9月26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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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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