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峰峰矿区供热提质增效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峰峰矿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峰审批核字【202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兴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邯郸市峰峰矿区兴业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82723.5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4031.65万元,建设规模:对通顺佳苑周边区域供热管网改造(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建设地点:峰峰矿区。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全部施工(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5535.161471万元。【2】计划工期:50日历天。【3】质量标准:合格。【4】其他:本项目划分标段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公用管道安装GB1、GB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施工资质以及其他/资质。(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自2025年08月0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9-06 00:00:00至2025-09-12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9-30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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