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当涂县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当涂县农业农村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安徽省(请登录)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当涂县青山河支流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前期勘察设计服务,治理工程总长约9.92km,工程主要内容包括青山河当涂县沿岸黄池镇、太白镇闸泵前池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工程、河道生态清淤工程、生态拦截沟工程、生态护岸工程及生境恢复工程。(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当涂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发改秘(2025)14号),项目统一代码:2502-340521-04-01-228254。
3、投资规模:本项目估算总投资为6897.99万元。
4、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应勘察设计规范深度要求,并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185万元。
八、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九、计划工期:总服务期为35日历天。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工作并出具相应报告;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等工作,初步设计及概算通过审查后2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含按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图纸审查及文件审批均不在上述服务期内)。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1)和(2)和(3)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以下a或b或c要求:
a.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污染修复工程)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具备以下a或b或c要求:
a.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b.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c.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3)测绘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专业类别须包含工程测量。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负责人):无。
3、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
(2)联合体成员(包括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人须由负责本项目设计内容的单位担任,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中的设计资质,联合体各成员(含牵头人)根据分工情况均应具备招标公告中的相应设计资质或测绘或勘察资质。
(3)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经理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的在职职工。
(请登录)4、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投标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
(以上仅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信息报告”查询结果为准)。
(请登录)6、业绩要求:无。7、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保证金采用汇款方式递交的,必须从其开户银行基本账户足额转出。
8、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9、是否采用“实名制”投标:是。
十一、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勘察、全过程测绘、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按清单计价规范编制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预算)、相关设计阶段服务等。同时,在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勘察报告审核、施工图审查等流程中,严格按照各项政策要求,完成相关工作任务。投标人需确保上述工作成果顺利通过对应评审,并在项目后续阶段持续提供相关服务。后续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图纸技术交底、工程竣工验收及施工期间和缺陷责任期内的相关技术服务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9月12日17时30分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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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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