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五河县高标准农田结余资金暨农田水利“最后一米”(二期)建设项目工程施工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五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五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余资金暨农田水利“最后一米”(二期)建设项目 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五发改投资(2025)101号
1.4 项目法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1.5 招标人:五河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
1.6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及资金落实情况:100%,资金已落实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与规模:建设项目位于东刘集镇、浍南镇、申集镇、小圩镇、城关镇、新集镇、大新镇、临北乡等乡镇,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重建及维修渠系及配套建筑物、新打及维修机电井、铺设田间砼道路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 建设地点:五河县境内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重建及维修渠系及配套建筑物、新打及维修机电井、铺设田间砼道路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5 合同估算价:1255.578532万元(含暂列金15万元)
2.6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7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投标人财务要求:无;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具有单份合同价600万元及以上的农田水利工程施工项目(包括高标准农田项目或农田整治项目或旱地改水田项目或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项目)。
3.1.4 投标人信誉要求:不要求;
3.1.5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6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7 其他要求:无;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组成单位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协议中须明确牵头方及各自承担的职责。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负有连带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人员,其他人员,业绩,奖项等,联合体各方提供的均予以认可。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即投标人提供的工程由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承建。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招标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评分)。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获取时间:2025年9月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9月29日9时0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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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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