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洪蓝工业园区克劳斯、钇众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外道路整治改造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36万元,招标人为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洪蓝街道办事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洪蓝工业园区克劳斯、钇众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外道路整治改造工程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内容:克劳斯厂七里甸路主出入口需迁移路灯、交通标志并杆立柱,移栽行道树等苗木,同时需对原搬迁企业2个遗留出入口进行封闭,贯通道路侧分带慢行车道、绿化带。克劳斯、钇众项目建设用地红线外闲置地块需进行整治清理并铺设草坪。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最高限价:351860.32元(¥:叁拾伍万壹仟捌佰陆拾元叁角贰分)
5、工期:60日历天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相应的专业设备说明、技术管理人员情况申明、专业技术资质等);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05日9:00到2025年09月12日17:00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09-16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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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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