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瑞昌市洪下乡高露村细庄桥危桥重建工程和乐园乡坑口桥危桥改造工程综合劳务(二次)
招标控制总价: 994844.30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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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劳务分项 |
使用部位(用途) |
单位 |
单项控制价 |
招标控制总价 (元)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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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综合劳务 |
洪下乡高露村细庄桥危桥重建工程 |
项 |
443274.86 |
994844.30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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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乐园乡坑口桥危桥改造工程 |
项 |
551569.44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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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报价含3%增值税专票,具体作业内容及工程量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工程款结算以审计决算为准。其余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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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商务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 2022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01日(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有承包类似不低于合同金额40万元的桥梁类劳务施工业绩,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合同、销项发票、银行开具的收款回执以上四项业绩材料需满足三项(销项发票为必须满足项,且金额不低于40万元),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佐证,开标现场原件核查(销项发票、银行开具的收款回执打印件视为原件,但不含文字证明材料)。
备注:销项发票有二维码现场可查询的,提供的复印件或打印件或彩印件加盖鲜章视为原件;银行开具的收款回执单(复印件或打印件或彩印)必须加盖鲜章视为原件。
(2)管理人员配置:必须配置项目总负责人,安全员各不少于2人,以上人员中标后7个工作日必须接受招标人项目部的实名到岗且核查管理能力及施工方案合理性,核查合格才能进场开工,人员必须跟班作业,离开项目现场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开标时提供承诺函,开工前管理人员持证实名核查及施工方案合理性审查,不合格的按废标处理)。
(3)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在中标后 3 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项目所在地指定银行开设银行账户转入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10%,逾期未足额转入,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按不诚信处理,冻结 6 个月的投标资格;履约保证金按工程进度(所完成工程量相应比例)分两次解冻,即完成总工程量 50%,5 个工作日内解冻 70%履约保证金;工程完工后,5 个工作日内解冻剩余履约保证金;(开标时提供履约保证金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及银行开具的基本户开户证明。(投标保证金需从企业基本户转入,提供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凭证及银行开具的基本户开户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
(5)投标人提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企业招标、采购活动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详见格式8)
(6)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授权代表参与投标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或电子身份证)。
三、获取谈判文件
时间: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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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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