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辽河油田长兴岛20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LHZB-2025-ST513 |
| 项目概况: | 项目编号:LHZB-2025-ST513 1.谈判条件 本采购项目 辽河油田长兴岛20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计划文号:油辽新能源〔2025〕15号 ,计划金额64万元(不含税)。该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进行谈判。 2.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单位: 大连中油辽河油田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2概况: “辽河油田长兴岛20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是落实配套中石油大连石化(西中岛)炼化一体化项目新能源一期工程,建设地点在大连长兴岛交流岛街道,光伏场区租用盐田约4900亩,升压站新增建设用地约30亩,新建交流侧总容量20万千瓦的光伏发电站,装设720Wp单晶双面光伏组件361140块,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所发电量全额上网,计划投资约9.3亿元。根据辽宁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自然资办发〔2025〕1号),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整合现有的规划选址论证、节地评价、占用耕地踏勘论证、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永久基本农田占用补划等技术报告的核心内容,统一编制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 2.1.3实施地点: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交流岛街道 。 2.2谈判范围 2.2.1谈判范围:按要求编制《辽河油田长兴岛20万千瓦光伏发电工程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最终审查。 2.2.2施工(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0日 ; 2.2.3 验收方式: 项目完工现场联合验收 ; 2.2.4质量保证期: / ; 2.2.5质量标准: 执行自然资源部《节约集约用地论证分析专章编制与审查工作指南(试行)》的要求和项目所在地国土资源部门的规定,通过专家评审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最终审查。 |
| 项目单位: | 新能源事业部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3.1公用条款 3.1.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 3.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谈判;(承诺) 3.1.3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 3.1.4承包(服务)商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成交资格”;(承诺) 3.1.5承包(服务)商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响应。(详见附件1) 3.2商务资格条件 3.2.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响应人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提供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两张截图。3.2.2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的上年度无保留意见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应清晰、真实、完整,审计意见应为无保留意见。不清晰或不能判断其真实性或审计报告不完整的、出具有保留意见或部分保留意见的、在审计报告中批露公司存在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的,审核不予通过,当年新成立公司和高等院校,不予提供相关财务信息和审计报告。) 3.3技术资格条件 3.3.1响应人须提供近 3年( 2022年 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30日)完成过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类项目至少 1 项(提供业绩合同和结算发票,合同签订和发票开具时间均需在此区间内)。 3.3.2具有包含测绘、地信、城规、遥感、土地管理、地质、水利、土木工程、土地整治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5人及以上。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自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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