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直接成本,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为定商定价招标,本项目预计采购金额180000.00元,采购物资品种详见货物需求一览表。
考虑产品类型,划分1个标包:固井用减轻外掺料硅灰二氧化硅微粉500目30μm筛上物质量分数≤10.0%,该产品品类编码为A14041002,固井用减轻外掺料硅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库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2.2实施或交货地点:塔里木油田市场渤海钻探公司施工区域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接收订单通知时间起,15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2.4技术标准及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5招标结果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
2.6其它要求1:结算方式:产品验收合格,且收到中标人有效增值税发票,在招标人财务挂账日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应付货款。
2.7其它要求2:
2.8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为标的物资生产制造商,提供设备清单、主要设备实景照片及购置发票或其他证明其具有生产制造标的物能力的材料,并承诺以上设备能够完成本项目标的物的生产制造。
提供准入证或者备案资料扫描件或投标人承诺书。
财务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2.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承诺书。
信用状态: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暂停、取消投标资格,或者未被招标人暂停、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检测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至投标截止日满足本招标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样品应由投标人送检,检验机构必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中的执行标准(或技术要求)应与本项目技术规格书要求相符合,检测报告送检产品名称或检测报告中应包含所投标产品的产品类别。
提供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及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质量承诺书:投标人提供其投标产品未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质量抽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已经整改完成,并通过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资质复核的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2025-09-12 23:59:00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5-09-25 09: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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