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综合楼应急消防水池及配套设施工程(EPC)):
采购包预算金额:2,50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综合楼应急消防水池及配套设施工程(EPC)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500,000.00 | - |
本采购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效的执照(或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分公司投标的,必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响应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响应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综合楼应急消防水池及配套设施工程(EPC))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整体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属于“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的情形,故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综合楼应急消防水池及配套设施工程(EPC))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响应承诺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注: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同时对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该分支机构所属总公司(总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即一家承担设计任务单位和一家承担施工任务单位),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为牵头方,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的供应商须提交各方共同签署的《联合体共同响应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方和协办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响应承诺函】 (5)供应商须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①工程设计资质(或联合体设计方):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乙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证书。 ②施工资质(或联合体施工方):具有有效期内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6)供应商(或联合体施工方)须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09月06日 至 2025年09月1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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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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