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汝城县烈士陵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汝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汝城县烈士陵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汝发改【2023】11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汝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6 41.035539万元100%,私有资金:0万元0%,招标人为汝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汝城县烈士陵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汝城县马桥镇冲头村;
2.3项目基本情况:新建停车位、纪念雕望、宣传墙、围墙、花架、挡土墙,完善园内监控设备设施及给排水、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
(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情况,从下列资质指标牵引项中勾选招标项目需要的指标中对应的最高资质等级的指标牵引项,由系统自动匹配生成所需要的最低资质等级。)(施工指标)市政公用工程:
单项合同额641万元;
□注:1.接受在装配式建筑项目中将建筑工程主要部品部件生产企业或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作为平等的市场主体纳入总承包项目组成的投标联合体。
2.需要采用多资质组合招标的工程项目,最多不超过三个资质组合。
2.4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
2.5 工 期 要 求 : 120 天 ( 日 历 日 , 下 同 ) , 计 划 开 工 日 期 : 2025-10-15,计划合同完(交)工日期:2026-02-12 ;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
3.招标范围
新建停车位、纪念雕望、宣传墙、围墙、花架、挡土墙,完善园内监控设备设施及给排水、绿化、亮化等配套设施。(系统从招标项目自动获取)。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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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
☑ |
企 |
业 |
资 |
质 |
( |
施 |
工 |
部 |
分 |
)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 及以上]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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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 |
业 |
资 |
质 |
( |
施 |
工 |
部 |
分 |
)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主要类型专业)且/(非主要类型专业)资质且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注: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
(3)☑不要求 □要求 ,具有/资质要求。
(总承包资质满足项目要求的,不能选择相同工程类别的专业承包资质;如工程类别的某项工程内容的规模超出了总承包资质的承包工程范围,方可选择相应的专业承包资质,否则可能会导致招标无效。)
(4)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后同)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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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 |
业 |
资 |
格 |
证 |
书 |
并 |
且 |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须满足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5款要求。 4.2 本 次 招 标 : ☑ 不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 接 受 联 合 体 投 标 ,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3 入围业绩要求:
4.3.1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要求类似工程业绩
施工业绩。
4.3.2 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
☑不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施工业绩。
注:类似工程业绩牵引指标规模不高于招标项目选择指标或最高投标限价的50%,年限要求一般为近3年,轨道交通项目可放宽至5年。
类似工程业绩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4款。
4.4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5.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登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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