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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城乡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阜蒙分公司商品混凝土采购(第二次)采购公告
日期:2025-09-05 收藏项目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商品混凝土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采购人为辽宁省城乡市政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阜蒙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询比采购,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按设计图纸量共需66750立方米C25F200商品混凝土(不含损耗)。现对C25F200商品混凝土进行采购。供应商负责预拌混凝土的运输,并卸至项目施工的指定地点。

2.2采购范围

C25F200混凝土采购,项目位置及需求量如下:

标段1、老河土镇:16113立方米;

标段2、招束沟镇:5484立方米;

标段3、旧庙镇:5030立方米;

标段4、大五家子镇:6750立方米;

标段5、化石戈镇:9101立方米;

标段6、福兴地镇:8520立方米;

标段7、太平镇:15751立方米;

2.3标段划分

本项目划分为7个标段。所有标段可兼投兼中,同一供应商最多可兼中2个标段。

2.4供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开始供货。

2.5供货地点

标段位置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独立法人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

2)本项目的产品供应商须为产品制造商(生产商)。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成员)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主要人员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

(7)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9月6日00时00分至2025年9月8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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