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唐津高速唐山服务区等10座LNG加气站生产物资采购。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1个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供货期:3年,采取1年+1年+1年的模式签署合同。
2.5 服务地点:保津高速霸州服务区北区LNG加气站、保津高速霸州服务区南区LNG加气站、唐津高速唐山服务区北区LNG加气站、唐津高速唐山服务区南区LNG加气站、保津高速崔庄服务区北区LNG加气站、保津高速崔庄服务区南区LNG加气站、京港澳高速定州服务区东区LNG加气站、京港澳高速徐水服务区西区LNG加气站、京昆高速满城服务区东区LNG加气站、张石高速涿州南服务区南区LNG加气站。
2.6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要求和满足采购人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服务范围和能力。
(2)业绩要求:近5年内(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项已完成的合同金额不少于40万元人民币(或多项供货业绩合同累计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的加气站或加油加气合建站或气化站项目物资供货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供应商应附中标通知书(如果有)和合同协议书及业绩完成证明文件(如:采购方与供应商签字的验收报告或发票等能够证明服务完成的材料)的复印件。
(3)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无保留意见财务报告,且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同一标段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6)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9)为本项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9月5日9:00分至2025年9月11日12:00分,……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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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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