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招标条件 | |
| 本招标项目汉江襄阳(小河)港多式联运物流园(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 宜城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宜发改审批(2024)4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襄阳小河临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国债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襄阳小河临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2.1项目概况 | |
| 建设地点:湖北省宜城市小河镇,紧临小河港区,南临G207乌海线 建设规模:一期总用地面积66666.67平方米(约100亩),总建筑面积33432.40平方米,主要建设1#智能分拣中心8366.40平方米,2#智能分拣中心8366.40平方米,大宗商品流通中心16699.60平方米 其他:合同估算价:7554.87万元(其中设计费为58.22万元,施工为7496.65万元),计划工期: 730日历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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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验收、移交、保修及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负责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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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 |
| 2.4本项目是否属于湖北省地方政府和国有投资的项目:属于 | |
| 2.5本项目是否属于采用“评定分离”实施的项目:属于 | |
| 2.6其他:设计质量标准:符合设计规范及相关标准要求,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及图纸审查合格要求。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3.1本招标项目投标人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详见本章附录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单位总数量不超过 5家(含5家)。联合体各方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它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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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4.1 请于2025 年9 月 6 日至2025 年9 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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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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