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
项目名称:2025年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域内路灯维护项目
采购内容:选择一家合格的单位,完成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域内路灯维护工作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项目地点:长春二道经济开发区域内
预算金额:166.8900万元
最高限价:166.89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标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为其 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2日,每天上午9时至下午16时(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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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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