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312国道(惠暨大道-凤翔路)DN800、DN1000污水管改迁工程已由江苏省发展改革委以苏发改基础发【2023】2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配合312国道无锡凤翔路至锡澄运河段工程实施,避免影响312国道现状污水管道正常运行,对范围内受到道路工程影响的污水管进行迁改,迁改管采用DN800和DN1000球墨铸铁管作为主管,改接沿线污水支管。主管主要采用顶管施工,穿越水澄路高架桥桩基,咸塘河,隔水河时采用支护开挖施工,支管采用支护开挖施工,主管穿越水澄路高架桥桩基和隔水河桥桩基,支管横穿312国道时敷设双管。
2.2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设1个标段,即GXQGG312-SG标段,建安费约2040万元。
2.3 招标内容
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污水管迁改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的施工及为实施以上工程所必需的临时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缺陷修复。
2.4工期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时间为准,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不得处于暂扣状态。
(2)业绩要求: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DN1000及以上球墨铸铁管的管道工程顶管施工项目,且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3)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4项要求
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评价为“C级”或以上级别。
②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④根据国家及省市相关要求,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相关部门公布为限制市场准入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投标。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且已经获得建造师注册证书,且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②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③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均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10.5的原则认定)。
(6)其他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并提供其在社保系统打印的三个月(三个月为2025年6月-2025年8月)或以上本单位的社保缴费明细【社保缴费明细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如投标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已建项目、在建项目、新承接项目,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等主要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资格证、安全证、相关业绩等,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并完成“投标报表”的填报。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资格审查和评分所要求反映的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未在“投标报表”中体现且未提供网页截图的(来源仅限上述三个网站),评标时不予认可。
3.5请各投标人及时到有关部门更新“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数据,企业备案信息将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公示栏内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从业企业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3.6根据“关于印发《从业单位弄虚作假违法行为分类及信用评定标准(补充指南)》《招投标有关问题界定工作指南》的通知”(苏交建便函【2020〕82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在项目的履职时间超过合同工期1/2以上的,可以认定业绩,且一个项目原则上只认定为一个项目经理的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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