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宁波舟山港金塘港区大浦口集装箱码头工程1-2尾留区域地基处理工程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
1.2招标人: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1.3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1.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舟公司”)
2.2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本工程位于舟山甬舟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内,工程主要内容为:1-2堆场尾留工程地基处理面积约3万平方米,施工内容包括原厂房的清理,场地的整平清理、换填、碾压以及周界围墙施工。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招标代理全过程服务,以及招标清单、预算及控制价编制等造价咨询相关工作。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完成,且施工合同签订并移交全部资料至招标人为止。
2.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规章等规定,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3.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涵盖本项目内容。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及造价咨询服务的能力。
3.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否决其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2日23时59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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