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项目土建4-1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家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经云南工程建设总承包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现对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项目土建4-1分部土工材料、防水材料、型材采购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元谋元谋至大姚(新街)高速公路项目土建4-1分部起点桩号为K18+560,止点桩号为K25+410(3ZK25+470),主线长度为6.85(6.91)Km,本工程项目位于元谋县新华乡境内。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分部共涉及桥梁(包含互通区桥梁1座)8座,涵洞通道13道(含通道),隧道1.5座,路基(包含互通区主线、匝道与场地)23段。分部桥梁总长2433.2m/15座(单幅),其中大桥:2268.04m/13座,中桥:165.16m/2座,预制T梁382片。隧道1.5座,其中新华隧道为长隧道分部范围内0.5座3547米(合计单幅长度)、上庄隧道为中长隧道1565m(合计单幅长度)。本分部混凝土设计工程量30.34万方。设计路基挖土石方200.48万m3,填方130.15万m3。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5.87亿元。
2.2 招标内容:
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资质要求:(1)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投标人入围 2023 年度的合格分供方名册优先选用。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相关营业范围,并具备相应供货履约能力。
3.1.2财务要求:无不良财务行为,提供近两年的财务报表。
3.1.3质量要求:近三年未有由于产品质量原因引起的纠纷、诉讼。
3.1.4业绩要求:
3.1.5履约信用要求:(1)供应商在过去5年中在云南省建设领域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被解除或因不良业绩被云南省各级主管部门通报。
(2)供应商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供应商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4)供应商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经评标小组认定不会对承担本供货任务造成重大影响。
3.1.6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公告要求
4.1公告报名截止时间: 2025 年 09 月 06 日 上午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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