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方”)委托,就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燃机PCHE系统安全性与可靠性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亚湾综合能源公司”)是广东能源集团控股的子公司,公司于2020年3月23日注册成立,由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能源集团下属企业)、惠州大亚湾石化工业区投资有限公司和惠州市港口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按7:2:1比例共同投资建设。
大亚湾综合能源公司选址在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规划4×665MW等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一期建设2×665MW等级的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项目已列入广东省“十四五”重点建设项目规划。
2.2 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购1台燃机PCHE。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并以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为准。
3.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3.1.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或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的合法机构,并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设计、制造、销售所投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经销商、代理商(如为经销商、代理商,应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有效授权书或本区域的代理协议;同一家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单位投标)。
3.1.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业绩要求
3.2.1从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至少具有1个所投品牌PCHE的国内供货合同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2.2投标人所提供的业绩应是投标人的,而不是其母公司、合作方或技术支持方的;业绩应当提供合同协议书、合同资料、供货PCHE的特种设备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压力容器),且所提供的业绩材料应当能清晰显示项目名称、承包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日期按合同签订日计。
4.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公告日期:2025年9月5日至2025年9月12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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