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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钢新城医院彩超等一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第4包、第7包)(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5-09-05 收藏项目
一、 项目名称: 广钢新城医院彩超等一批医疗设备(器械)采购项目(第4包、第7包)(第二次招标)

二、 项目编号:M44

三、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

1.招标内容:

子包名称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万元)

备注

第4包:呼吸机(有创+无创)

呼吸机(有创+无创)

1套

12

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第7包:呼吸湿化仪、无创呼吸机

呼吸湿化仪

4套

6

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无创呼吸机

1套

1.1

详细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2.交货期要求:第4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第7包: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

五、 合格投标人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投标人必须是(拟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其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拟投标产品)制造商的授权函。

3.投标人若为制造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②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或承诺供货前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人若为代理商:①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②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承诺中标后办理《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承诺函。(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七、 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人投标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9月5日-2025年9月12日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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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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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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